跟口腔有关的税务规则大概都在以上所列,我们尝试来实际应用一下。

实际当中口腔诊所及医院需要怎么缴税,需要看它的身上的标签,以及实际经营状况。

  诊所是个体工商户

     (一)增值税。只要是销售了产品服务就得交,不管当期亏损与否。怎么交就看机构是什么类型的增值税纳税人。
     (二)个人所得税。查账征税方式,按实际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享受优惠政策后纳税(当年诊所没赚钱个人所得税就是0,亏损了的金额还可以放在后面年度结转扣除)。核定征税方式就不说了,一个口腔诊所一年如果流水都做不到50万,那还不如去大机构打工呢。哈哈,开玩笑啦。
     (三)一税两费,跟着增值税走。
       还有一些零散的小税种,金额都很低,就不列举了(其实我也不知道)。纳完税之后剩下的钱,都是业主(老板)了的,可以安心拿回家了。

  诊所是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自然人)

     (一)增值税。只要是销售了产品服务就得交,不管当期亏损与否。怎么交就看机构是什么类型的增值税纳税人。
     (二)个人所得税。查账征税方式,按实际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享受优惠政策后纳税,当期没利润或者亏损就不要交啦。亏损的部分还可以结转到后面年度做扣除。如果是核定征税方式,那不管亏不亏都得交。而且亏损的部分也不能放在后面年度结转扣除。
     (三)一税两费,跟着增值税走。
       还有一些零散的小税种,金额都很低,就不列举了(其实我也不知道)。纳完税之后剩下的钱,都是业主(老板)了的,可以安心拿回家了。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现在是被税务局重点稽查的对象,很多明星网红等都是通过这两种企业的核定征税方式在避税。最近上头条的13亿就是如此。财政部、税务总局还在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一、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独资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告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诊所是有限责任公司

     (一)增值税。只要是销售了产品服务就得交,小规模纳税人有优惠政策
     (二)企业所得税。口腔医院或门诊部大多能满足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利润300万是个很重要的线,每年到了10月份左右,一定要预估下全年利润,如果跟300万很接近,那一定要想办法不要超过,比如多给员工发奖金,买车,捐赠或者其他可以扣除成本的方式来降低利润。如果预估利润超过300万非常多,那就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呗。
     (三)一税两费,跟着增值税走。
       当然还有其一些杂税。我也搞不太清楚。
       交完上面三种税剩下的钱才是公司可以分配的分红,如果分红是直接分给自然人股东的,对应的自然人股东就需要交第四项税-个人所得税。
     (四)个人所得税,税率20%。
交完这些税,这钱才真正属于自然人股东自己了的。如果股东是法人股东,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比如A企业在纳完增值税、一税两费、企业所得税及其他一些税费之后作分红,它分给B企业100万。那么这100万是直接全部进到B企业对公账户。如果是分红给股东个人,那需要直接扣除20万个人所得税(这20万是由A企业代扣代缴的),只有80万才可以进股东个人账户。如果B企业的个人股东想要把B企业的100万都转到个人账户,那这100万就需要缴纳20万的个人所得税,但不需要再纳企业所得税(这100万是已经纳过企业所得税的),最后也是只有80万才能进B企业的股东个人账户。

总结一下:
在前面两种模式下,老板个人收入就是经营所得,就是机构的利润。机构利润缴纳完个人所得税之后剩下的钱,就是老板的纯收入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如果老板没有综合所得,那么老板的经营所得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每年6万的免征额度,还有专项扣除等。如果机构没有如实纳税,最后被有关部门处罚金,公账余额不足,那就需要老板掏自己腰包,也就是无限责任。

在第三种有限责任公司这种模式下,老板可以有两份收入,一是工资,二是分红。
工资按综合所得纳个人所得税来,完税之后,这钱就是老板个人的了。
分红是机构利润纳完企业所得税之后按比例分配给股东的钱。如果股东是个人,还需要再纳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股东是法人,那就无需再纳企业所得税。

在第三种模式下,机构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如果企业有利润的话)。老板个人按取得收入的类型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你说,税赋这么高,我头又比较铁,我就不准备如实纳税,有什么后果?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数额较大是指5万元以上。
数额巨大目前没有明确规定。
罚金为逃税额的0.5-5倍,滞纳金每日万分之五。
所以,逃税太多是要吃牢饭的啊。我们头再铁也没有铁栏杆铁啊。

在目前共同富裕的大形势下,高净值资产人士诚实纳税才是正道。随着金税四期上线,相关部门的数据都会打通。每个纳税人名下多少房产,多少股票,多少车辆,多少债券等等都可以被税务局查到。

从目前各种情形来看,税务收紧是一个大趋势。还有一个客观情形是,以前政府靠卖地可以维护的财政平衡,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萎缩也被打破了。新的收入哪里来?税收啊。中低收入的羊毛可不能再薅了,再薅下去怕影响人口出生率啊。所以只能在高收入人群身上打主意了。国外就都是这么干的。这也是税收在二次分配中要起的重要作用。



那有没有合法合规的方法可以让我们少纳税啊?

现在好像也挺流行‘税务筹划’这个词的。目前流行的方法在国内一些‘税收洼地’注册个体工商户或者是个人独资企业,然后拿到核定征税方式。有很多代理公司专门做这种生意。明面上算起来,确实能省很多税,但有些隐性的东西咱们也看不到。所以我也不敢随便发表见解。我们也只敢讨论自己看得明白的。举个例子吧。
第一种情形:张三有三家口腔诊所ABC,三家都是注册了有限公司,张三分别都占60%。张三在三家诊所都有上班,劳动合同是跟A公司签订的。2021年张三从A公司拿了80(税前)万工资奖金,从B,C公司各拿了10万(税前)的劳务报酬。ABC三家年底纳税之后各还有50万的利润。张三可以拿到90万的税前分红。现在我们来算下张三最终可以装多少钱进自己口袋。
首先80万工资资金跟20万劳务报酬按综合所得汇总纳个人所得税。张三的专项扣除我们算他2万。个人所得税一年有6万的免税额度。剩下92万。按照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
92万*35%-85920(速算扣除数) = 23.6万
100万-23.6万 = 76.4万 可以直接装张三口袋了。
90万的分红扣除20%的个人所得税,还剩下72万。2021年张三可以有148.4万的总收入可以安全的装进自己口袋,供他自由支配。

现在我们换第二种情形。张三用一家有限公司作为投资公司T入股ABC三家公司。那么90万的分红可以直接进到T公司。T公司是属于张三的,相当于这90万也全部是张三的。这第二种情形跟第一种情形有什么不同呢?

假设2022年年初张三还要再跟核心医生开第四家D诊所,需要投资90万占60%。如果是第一种情形,这90万全部是由张三个人来出,也就是从他的148.4万里拿出90万,他还剩下了58.4万。如果是第二种情况,这90万全部由T公司来投,张三个人不用出一分钱了。他还可以剩下76.4万。所以这就是用公司去做股东的一个好处,可以避开个人分红的20%的税。就算T公司不做D诊所的投资,这90万还可以用来购买大件商品,比如车子,房子等供张三使用。当然这时车房的登记所有人是T公司而不是张三。我们也不纠结这名字的事情,从始至终,我们又何曾真正拥有某样东西,无非都是使用权而已。哈哈。

现在我们在第二种情形之上,换成第三情形。再设立一家医疗服务公司E。也是由张三百分百持股。原先张三与ABC三家公司业务合作,全部改为与E公司公对公合作。也就是ABC三家公司从E公司购买医疗服务。这也就是意味着E公司每月开发票给ABC公司,然后ABC公司公对公付款给E。E公司我们可以申请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微企业,那么就有每月15万的增值税免税额以及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E公司2021年总计收到ABC三家100万,如果我们平摊到每月,按规定这100万都可以免增值税。假设张三与E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从E公司领取工资税30前万一年。E公司一些日常开支我们先不算,E公司的2021年利润70万,那么企业所得税只有2.5%,也就是1.5万。
我们来算下张三可以2021年年底可以支配的钱是多少。
张三:个人税前30万,大概需要纳2.7万的税,还剩下27.3万。
E公司:68.5万。
T公司:90万。
总计185.8万。

如果张三觉得钱太分散了,想集中一些,也简单。我们再换到第四种情形,把E公司股东换成T公司。E公司的所有分红68.5万都转到T公司。这样张三只需要关注两个钱袋子就可以了。一个是自己账户,一个是T公司账户。

把张三从ABC三家公司的个人收入转换成E公司的经营收入,会不会有风险?这个真不好说,这要看税务管得细不细。如果为了更稳妥一些,可以拉个团队打包进E公司。比如李四王五都是张三的医助,原先都是跟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从A公司领薪水。假设A公司原先一年需要花费在李四王五身上30万(包括工资,社保,公积金等等)。现在李四王五都进了E公司,这30万直接加在医疗服务费上,也就是A公司每年付110给E公司,BC公司还是各付给E公司10万不变。李四王五的工资由E公司来发。

上面四种情形见下表:


注意:
T和E公司怎么做到持股100%,这其实有些麻烦。因为我们建议不要设置成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不要只有夫妻做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这两种情况最后都有可能会承担无限责任。而且《公司法》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如果T和E公司都找父母亲戚或是信得过的朋友做一个小股东,持股1%或者更低,然后在股东协议里事先约定好,张三享有100%的分红权。但是有个隐患的地方是,小股东万一挂了,涉及到股权被继承,或者是离婚了,涉及到财产分割,又或者这股东破产了被法院清算,这股权也会列入清算目录。

如果按我们上面的例子,T公司可以设置成张三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E公司的股东为T公司和李四王五或者其他关系人。T公司不要做其他经营,就只接受分红收入。
相对于第一种情形,多了T和E两个公司,肯定会带来其他成本的支出。这就要看张三怎么权衡利弊了。

注:本文所有举例只考虑投资者内的,投公司也都是非上市公司。

最后我想说的是,税法真TMD的繁杂啊,跟俄罗斯套娃一样,一环套一环。都是一些枯燥的概念。对于年净收入达到三五百万的人,怎么合理避税肯定是一个绕不开的问题,我上面的‘张三的方法’简直就是小儿科的那种,简单看看还行。对于收入更高的人士,找一个税务事务所打理收入会是一个比较合理的选择。高收入人群一定要正视税务这个问题,要不然哪一天被查,有可能被罚回解放前。

以前没诚实纳税的错现在已经没有办法弥补了,当下能做的就是‘亡羊补牢’诚实纳税。很多人可能觉得我没纳税好像也没怎么样啊。但我们要明白一点:犯错了没被处罚跟我们没犯错是两个概念。不管是口腔行业还是其他行业,最终都会走向税收规范。

客观来讲,现在口腔行业税收规范是比较低的。所以如果老板们如果觉得一下子就到完全规范确实有些难以接受,那可以先在自己目前的基础上做一些提升。不要有一些太明显地漏洞,比如一整年都没有纳税,或者机构收入一年才一二十万,但员工却有好几个等,这种太明显的不合理情形就不要发生了。让自己的税务规范程度在行业平均线之上。

如果你是区域内口腔头部机构,那最好还是做个榜样吧。‘枪打出头鸟’‘杀鸡儆猴’应该听过吧。为什么V娅被查,就是因为她是业内第一呗。她一被罚,其他人就闻风而动赶紧补税咯。主动点的补税就可以了。不主动被查到,那除了补税之外还有罚金和滞纳金。这加起来的总金额可能会是补税金额的数倍。所以,‘第一’不是这么好当的。
    
       我写此文最重要的原因,是希望各位口腔人一定要开始重视税务问题。不过因为本人才疏学浅,难免有疏漏的地方,恳请各位批评指正。

PS:如果各位想要一起讨论下税务,大家可以加V信(ymshdht)聊聊。

参考文献与数据
    [1] 税法.()/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21.5
    [2] 税法.()/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21.5
    [3]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21.5
    [4]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及相关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