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医疗服务,运营管理,风险

傍名牌

2020年4月28日,秦皇岛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某口腔门诊部打着“北京口腔医院联合门诊”的旗号从事医疗活动欺骗患者,要求予以核实查处。


经检查,该门诊部正门左侧悬挂有两块铜牌,分别写有“北京口腔医院技术协作单位”“北京种植牙医联盟会员单位”字样,落款均为秦皇岛某口腔门诊部;门诊部内进门处摆放的测温桌的红色桌布上印有“北京口腔医院联合门诊”字样;一楼大斤内有“北京口腔医院联合门诊”字样的玻璃背景墙。

经调查,该门诊部和北京口腔医院等医疗机构没有任何医疗合作关系,未取得北京口腔医院等医疗机构的许可,也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这样做只是为了吸引顾客,门口的铜牌桌布和玻璃背景墙上的字样是其自行找到一个广告公司制作的。

据查,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4月27日违法经营期间,该门诊部营业额为216478.98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属市场混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一款和《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对当事人给予罚款64.94万元的行政处罚。